北角示威袭警男 判囚10个月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北角示威袭警男 判囚10个月

身穿“岳”字上衣被捕陈以,以伸缩警棍袭警。

去年9月在北角示威活动,身穿“岳”字上衣被捕的19岁男子陈以晋,早前承认袭警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被控的拒捕罪亦成立,今早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监10个月。

袭警的陈以晋当场被捕。

裁判官香淑娴接纳被告的背景及劳教中心报告内容,就被告承认的袭警罪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分别判监8个月及6个月,两项刑期同期执行;拒捕罪判监9个月,其中两个月刑期分期执行,3项控罪共判囚10个月。

案情指,去年9月15日晚上在北角七海商业中心外,连同陈以晋在内的5名示威者,在一条小巷藏身车辆之间,一名防暴警员上前时,陈以晋怀疑袭击警员,其余示威者逃去,陈以晋尝试逃走被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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