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港區國安法命令予以公布
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港區國安法,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委員長栗戰書在閉幕會表示,最為重要的議程是審議通過港區國安法,並決定將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公布實施,法律和決定獲全票通過,充分反映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國人民的共同意志。
栗戰書表示,法律充分考慮兩種制度差異和香港具體情況,與維護國安的全國性法律相銜接,與香港現有法律體系相兼容,體現「懲治極少數、保護大多數」的原則。港區國安法施行後,將堅決有效維護國家安全,推動「一國兩制」事業沿著正確方向前進,有力維護香港憲制和法治秩序,防範和遏制外來干涉,更好發展香港經濟、改善民生等。
栗戰書強調,有關方面要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實施好這部重要法律,加強法律的宣講解讀,加快建立健全與法律制度相適應的執行機制、專門機構和執法力量。香港亦應盡早完成有關立法,完善本地相關法律。要深入開展國家安全教育、弘揚愛國精神,增強國家意識,為法律有效實施創造良好的社會條件和廣泛的民意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