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港區國安法令本港由亂變治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林鄭月娥:港區國安法令本港由亂變治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下午召開記者會,回應傳媒對港區國安法實施的提問,她表示,香港去年6月起發生暴亂,可以見到有外部勢力介入,有本地政客要求外國政府介入,亦有外國政府做了一些法律,甚至威脅要制裁國家或香港。她說,在這種情況下是忍無可忍,需要很有決心做一些行動。港區國安法的通過,可以令香港有機會由亂變治。

林鄭月娥說,雖然仍然聽很多人表示會繼續抗爭,但這不緊要,因為有法律後,當局會堅定執法。她又說,會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她作為委員會主席,會負擔起落實好《港區國安法》,亦會就如何落實,每年向中央政府提交報告。

林鄭月娥重申,特區政府仍然有責任為基本法23條立法,她稱不會說如果當初能夠為基本法23條立法,就不需要《港區國安法》,兩項法案可以互相補助維護國家安全。她指,港區國安法立法體現中央對特區政府有高度信心,指今次是全國性法律,涉及全國包括香港在內14億人的福祉,相關案件的偵查由警務處執行,檢控在於律政司,審訊由獨立的司法機關執行,律政司檢控時不受干預。

談及審理涉及國安法案件的法官問題時,林鄭月娥表示,指派法官審理國安案件,只是將各級法法院適合的法官,放入名單,最終由司法機構決定審訊的法官,強調只有極少數的特定情形,中央才會處理案件。

林鄭月娥表示,中央從國家層面就《港區國安法》進行立法工作,展現了中央對一國兩制的堅持,亦有改善一國兩制實踐的決心,展現了中央政府對香港高度的信任。中央希望借今次立法,完善一國兩制體系。她說回歸以來一國兩制實行時有地方未完善,一是未有好好認真嚴肅處理一國與兩制的關係;二是特區未能完善國家安全制度,按基本法23條就7類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立法;三是未做好推廣國家歷史、民族文化宣傳教育工作;四是未能有效深化促進特區與中央發展關係。

她說這四方面的問題,令香港出現危險風險,尤其是有本地激進分子、反政府思維及外部勢力形成張力,令香港社會一觸即發,自去年6月起的暴亂令中央感到要出手。

林鄭月娥強調,中央有決心停止過去一年以來的亂局,保護絕大多數守法市民不被一少撮人的行為危害,今次立法體現中央對特區的高度信任,《港區國安法》屬全國性法律,涉及國際間錯綜複雜形勢,但主體執行這項法律責任的機關仍屬於特區。她強調,今次一定要將有關法律執行得好,竭盡所能達致立法目的,完善本港國家安全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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