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月娥:港区国安法令本港由乱变治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下午召开记者会,回应传媒对港区国安法实施的提问,她表示,香港去年6月起发生暴乱,可以见到有外部势力介入,有本地政客要求外国政府介入,亦有外国政府做了一些法律,甚至威胁要制裁国家或香港。她说,在这种情况下是忍无可忍,需要很有决心做一些行动。港区国安法的通过,可以令香港有机会由乱变治。
林郑月娥说,虽然仍然听很多人表示会继续抗争,但这不紧要,因为有法律后,当局会坚定执法。她又说,会成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她作为委员会主席,会负担起落实好《港区国安法》,亦会就如何落实,每年向中央政府提交报告。
林郑月娥重申,特区政府仍然有责任为基本法23条立法,她称不会说如果当初能够为基本法23条立法,就不需要《港区国安法》,两项法案可以互相补助维护国家安全。她指,港区国安法立法体现中央对特区政府有高度信心,指今次是全国性法律,涉及全国包括香港在内14亿人的福祉,相关案件的侦查由警务处执行,检控在于律政司,审讯由独立的司法机关执行,律政司检控时不受干预。
谈及审理涉及国安法案件的法官问题时,林郑月娥表示,指派法官审理国安案件,只是将各级法法院适合的法官,放入名单,最终由司法机构决定审讯的法官,强调只有极少数的特定情形,中央才会处理案件。
林郑月娥表示,中央从国家层面就《港区国安法》进行立法工作,展现了中央对一国两制的坚持,亦有改善一国两制实践的决心,展现了中央政府对香港高度的信任。中央希望借今次立法,完善一国两制体系。她说回归以来一国两制实行时有地方未完善,一是未有好好认真严肃处理一国与两制的关系;二是特区未能完善国家安全制度,按基本法23条就7类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立法;三是未做好推广国家历史、民族文化宣传教育工作;四是未能有效深化促进特区与中央发展关系。
她说这四方面的问题,令香港出现危险风险,尤其是有本地激进分子、反政府思维及外部势力形成张力,令香港社会一触即发,自去年6月起的暴乱令中央感到要出手。
林郑月娥强调,中央有决心停止过去一年以来的乱局,保护绝大多数守法市民不被一少撮人的行为危害,今次立法体现中央对特区的高度信任,《港区国安法》属全国性法律,涉及国际间错综复杂形势,但主体执行这项法律责任的机关仍属于特区。她强调,今次一定要将有关法律执行得好,竭尽所能达致立法目的,完善本港国家安全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