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警方已成立国家安全处执行港区国安法任务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李家超:警方已成立国家安全处执行港区国安法任务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说,警务处成立的国家安全处,是主要执行《港区国安法》的部门,国家安全处会由一位副处长担任主管,当局正物色人选,之后会由行政长官作出任命,其他纪律部队,会按他们的专业范畴提供协助。

李家超说,国家安全处的职能包括,收集分析情报、部署及执行行动,调查案件等,中央在港成立的国安公署将根据国家安全角势提出建议,并会监督指导港府相关工作,亦会在必要时办理案件。

他表示,政府有责任确保国家安全处,有足够人手、足够配备及足够培训,令国家安全处可履行工作,绝大部分案件会由特区政府去调查及检控,但必需预计,如果出现特区政府无能力处理或极度特别情况,会由特别单位处理。

李家超强调,法律上列明的四类罪行,分开主体及从属罪行,若干犯主体罪行,最高刑罪是判囚终身,呼吁市民不要以身试法,测试底线

李家超被问到,已经有人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被捕,他说法例已经生效,市民需要遵守,警方亦有需要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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