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不可被司法覆核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林鄭月娥: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不可被司法覆核

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按港區國安法第43條訂出有7項執法細則的條文,昨日刊憲,今日生效。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解釋實施細則指,如果認為實施細則是擴大警權,是錯誤理解,強調定明執法細節並非擴權,而是更加保障人權,又確認實施細則不可被司法覆核及不受干涉。

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指出,特區政府一定會嚴格執行法律,提醒往日鼓吹危害國家安全的激進人士,不應以身試法。她又說,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的權力來源是港區國安法,如果有人認為實施細則是擴大警權,是錯誤理解。 她指,細則當中很多安排與現行處理嚴重罪行的慣用程序相近,在實施細則再鋪排是因為其他法律未有在新增罪行中包括這些做法,強調細則是尊重和保障市民人權,應該可以釋除市民疑慮。

她又相信,隨著時間過去,事實可證明港區國安法很嚴謹,一般市民是不會誤墮法網。她重申細則並非賦權,權力是來自法例本身,如果與本地法例有衝突亦有凌駕性,例如在有合理理由下可截取通訊及進行監察,但需要由行政長官核准。至於細則列明,警方可以在保安局長批准下,授權指定警員移除懷疑危害國家安全的網絡信息,是否避免警員被起底,林鄭月娥指,細則是因應港區國安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四類危害國家安全行為而制訂,並非針對個別被網上起底或欺凌的組群。

林鄭月娥指,港區國安法並非令一國兩制死亡,相反是要令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立法重新確立香港憲制秩序,任何人認為法例破壞一國兩制,都是別有用心。中央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與特區政府一同履行職責,令一國兩制更牢固,兩制空間更大及更有生命力。

林鄭月娥又指,市場反應反映社會知道港區國安法有利香港繁榮穩定,她說近期看到社會有人對立法表示理解,知道立法對香港繁榮穩定有積極作用,市場反應也朝這個方向,指海外有人稱立法是「香港末日」,將來難以立足,是由於有數個西方國家,在中央開始立法工作後,進行大量回應,行為同國與國互相尊重的原則不符何。林鄭月娥重申保障國家安全是中國內部事項,立法合憲合法合情合理,質疑有關國家積極評論,只是因為中國崛起。她又指相信中央會認真回應英國表示,會延長BNO持有人居留英國時間等措施,但她並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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