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大埔公路19死60傷九巴車禍 車長認誤殺及危駕罪判囚14年
2018年2月10日在大埔公路釀19死60傷的九巴雙層巴士特大車禍,涉案的九巴車長承認誤殺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共38項罪名,被判監禁14年,以及終身吊銷所有類別的駕駛牌照。
據案情指出,32歲被告九巴車長陳浩明自2014年,加入九巴擔任兼職車長,2018年2月10日被指派駕駛872路線。被告當日駕車到沙田馬場時,乘客不滿被告遲到而指罵被告。被告其後三次在前方沒有車輛的情況下,急速煞車及高速駕駛,再被乘客責罵。
被告未有回應並繼續高速前行,途經涉事位置時,高速入彎落斜,巴士失去平衡並撞向街燈及路牌,衝上行人路後向左翻側,導致多名乘客當場死亡。
高等法院法官李素蘭判刑時表示,被告故意以報復方式利用巴士作為武器高速駕駛,有意圖把乘客的旅程變得不安,影響令死者家屬及生還者揮之不去。
辯方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12歲時已確診患亞氏保加症,未能與別人有情感上的交流,解釋事發時被告不是發脾氣,是因亞氏保加症不懂得理會他人感受,不接納他人對他的指責,才會超速駕駛來發洩。
代表律師又引述被告親自撰寫的求情信,表示已深感愧疚,「願死者安息、家屬節哀順變、傷者早日康復,以及死傷者的親戚朋友早日脫離傷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