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李家超立會講港區國安法 批民主派誤導市民 斥郭家騏發言連粗口都不如
律政司長鄭若驊和保安局長李家超,出席立法會聯席會議,解釋港區國安法下,警方的執法權力和委任法官等多項安排。民主派質疑港區國安法凌駕基本法,令市民失去人權和自由,鄭若驊和李家超則反駁民主派議員蓄意誤導市民,李家超更嚴斥議員郭家騏的發言連「粗口都不如」。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政制事務委員會和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舉行聯席會議,律政司長鄭若驊和保安局長李家超代表政府向議員講述港區國安法執行情況。公民黨郭家麒在會議上批評,林鄭月娥早上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訂出執法細則,是為了更加保障人權,而非擴大警隊的權力。他批評林鄭月娥早上的言論「難聽過粗口」,李家超立即反批郭家麒的發言「連粗口都不如」,不符事實,誤導市民,強調港區國安法列明要保障人權。
鄭若驊亦批評民主派誤導市民,指港區國安法的第2條已列明以不違背基本法第1條和第12條規定,作為基本原則,而第4條亦列明要保障香港居民的人權自由,強調並不存在凌駕性問題,指港區國安法和基本法是相輔相成。
建制派就批評民主派危言聳聽,誤導市民,期望港區國安法要有「雷霆之力」,阻嚇外國勢力搞亂香港,阻止本土恐怖主義在香港蔓延,禁止傳播虛假信息。
李家超在聯席會議上,解釋港區國安法的實施細則涉及的7個措施,指當中4個措施只是將目前法例的安排,延伸至新的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李家超表示,細則列明在特別情況下,警方可授權人員在無手令下,進入處所搜證,與目前處理槍械和廉署根據《防止賄賂條例》做法相同。至於警員可申請手令要求疑犯交出旅行證件,也是《防止賄賂條例》做法的延伸。
公民黨譚文豪則關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議員在議會內的發言是否仍受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保障。鄭若驊表示,英國及香港都有案例顯示,議會內發生的刑事行為仍然會被檢控,假如議員認為自己有特權而不受檢控,是不正確的想法,違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特權法亦很容易被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