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智峯抢手机议案成立 立会谴责行为粗暴不尊重公职人员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许智峯,前年4月抢去一名保安局女职员的手提电话,立法会有关的调查委员会完成报告,裁定许智峯行为不检,批评他不尊重公职人员、行为粗暴,有负公众对立法会议员的期望,令立法会的声誉受损,又指许智峯的行为无论发生在何处,不论是由议员抑或一般人作出,都不能接受。
根据基本法第79条,谴责议案若得到立法会在席三分之二议员通过,许智峯就会丧失议员资格。
许智峯和涉事保安局女职员均未有出席调查委员会的聆讯,委员会根据运输及房屋局政治助理符传富、两名立法会保安的证供,以及闭路电视等资料,指许智峯前年4月出席一地两检的法案委员会,抢去保安局女职员手持的纸张,纸张载有法案委员会的委员名单及照片,许智峯看完纸张后,伸手抢去女职员藏在背后的手提电话,再进入男厕,用“自己的方式”记下电话内的资料。
报告提到,许智峯事后接受传媒访问,表示自己做得很错,行为极不恰当,对涉事保安局女职员造成很大的压力和困扰,令公众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