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规定7.1后入职及升迁公务员 须宣誓或签署拥护基本法及效忠政府
政府建议所有由今年7月1日或之后入职的公务员,均须宣誓或签署文件确认拥护《基本法》,以及效忠特区。至于7.1前已入职的公务员,就要在获推荐晋升或转任另一职系时,宣誓或签署文件。而在政府的决策过程中担当重要角色或较高职级的公务员以及职务较为敏感的公务员,例如纪律部队人员、政务主任、新闻主任、律政人员等,都要宣誓或签署文件。
公务员事务局提交立法会的文件表示,在形式方面,部分公务员应以宣誓方式进行,例如首长级中较高职级的公务员,局方须考虑当有公务员未能遵从要求或违反誓言或声明时,应采取哪些适当的跟进行动及相关的处理机制。局方指出,《港区国安法》第6条的条文,与公务员宣誓的建议相符。
政府表示,公务员从来都有责任拥护《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尤以效忠特区政府至为关键,引入相关宣誓要求,能体现公务员在《基本法》和《公务员守则》下的一贯责任,让他们更明确地意识到其公职身份所带来的责任和要求。
政府表示,建议有助进一步保护及推广公务员队伍要恪守的核心价值,确保特区政府能有效管治,当局会按既定机制,咨询公务员团体意见,同时继续与律政司研究法律问题,拟定落实方案及细节。
政府指,公务员宣誓建议,与《港区国安法》相符,在考虑和落实建议时,须考虑当有公务员未能遵从要求或违反誓言或声明时,应采取的跟进行动及处理机制。当局会咨询公务员团体的意见,同时继续与律政司研究,拟定落实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