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衞指民主派搞立会初选或违港区国安法及选举条例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曾国衞指民主派搞立会初选或违港区国安法及选举条例

民主派扬言今个周末举行“35+立法会选举初选”,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表示,有关行为可能违反《港区国安法》及《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有关部门正作出调查,一旦发现涉嫌违法,会转介至执法部门跟进。

曾国衞接受报章访问时表示,近日不少市民及团体投诉,指“35+立法会选举初选”怀疑涉及操控及干预选举;又指号召参选人当选后全面否决《财政预算案》,从而瘫痪政府,属“揽炒”行为。

报道引述曾国衞说,根据《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除候选人本身及代理人外,其他人在竞选过程中产生的选举开支均属违法。他又指,组织、策划及参选初选活动,有可能违反《港区国安法》第20、22及29条。

而《文汇报》则引述曾国衞指出,参选资格由选举主任按照法律程序,依照各种证据作出专业判断,如果存在明显违背《港区国安法》精神,包括严重干扰破坏中央或特区政府依法履行职能,这本身就是很大的问题。报道又引述曾国衞说,初选主办单位及市民要考虑,投票时人流聚集,是否触犯“限聚令”。

发起民主派初选的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在社交网站反驳称,初选并没有涉及任何主张要将香港或中国其他任何部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否决预算案亦是《基本法》赋予立法会的宪制权力。

他强调,举办初选的资金,全数是在本地众筹所得,并无任何来自外国或者境外,市民参与初选投票、担当义工或租借出场地,理应不会触犯《港区国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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