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李柱銘等15人非法集結案 月底轉介區域法院審訊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工黨李卓人和資深大律師吳靄儀等15人,各被控去年8月至10月期間不同日子,組織、煽惑他人或參與非法集結等,案件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法官將一系列案件押後至本月30日,在區域法院提訊。
15名被告除黎智英和李柱銘之外,還包括李卓人、單仲偕、楊森、梁國雄、何秀蘭、蔡耀昌、梁耀忠、吳靄儀等,他們先後到達西九龍裁判法院。各被控多項組織、煽惑他人或參與非法集結等控罪,分別涉及去年8月18日、8月31日、10月1日、10月20日的遊行。
李卓人在聆訊前表示,港人有權行使集會自由,警方禁止集會是違反基本法、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批評公安條例賦予警方的權力違憲。 一批支持者早上在庭外聲援,批評警方打壓集會自由,其中社運人士古思堯舉起一面倒插的國旗。
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訊,並指已知悉辯方不會就案件轉介至上級法院的申請提出司法覆核,涉及的數宗案件會於區域法院排期本月30日聆訊,各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