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震远串谋诈骗及欺诈判囚4年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张震远串谋诈骗及欺诈判囚4年

前行政会议成员兼前商品交易所主席张震远,早前被裁定串谋诈骗及欺诈两项罪名成立,下午在区域法院,判监4年,不得出任公司董事5年。警方表示,欢迎法庭裁决,指判刑反映了案件的严重程度,亦起到阻吓作用。法官判刑时指,张震远因渴望成功的野心而犯案,虽然无人蒙受损失,但不肯定香港金融中心声誉有否因而受损,强调需要保障投资者,要判处阻吓性刑罚。

法官指张震远因渴望成功的野心犯案,难言香港金融中心声誉有否因而受损,两项控罪分别以3年半和3年作为量刑起点,法官考虑他曾出任多项公职,扣减6个月刑期,加上部分刑期同期执行,最终判监4年。

案中另一被告、时任财务总监蔡达英承认一项串谋诈骗罪,控罪以2年半为作为量刑起点,法官指他罪责远较张震远轻,犯案后已失去所有,但勇敢顶证张震远显示他为人忠诚,因此扣减一半刑期,判监1年。

张震远被控于2012至2013年出任商交所主席期间,涉嫌串谋蔡达英,不诚实地向证监会隐瞒财务状况,导致证监会无撤回商交所自动化交易服务的认可,并意图诈骗佳富达财务公司3千万港元,被控串谋诈骗及欺诈。

商业罪案调查科讹骗组总督察冯培基在离开法庭时表示,由于案件牵涉大量文件,以及很多不同的资金流向及虚假文件,增加了调查的复杂性及难度,令警方要花长时间分析及搜集证据,最终成功将两名被告起诉及定罪。

冯培基表示,案件反映警方对打击金融犯罪及商业罪案的决心及能力,强调会继续致力维护香港财政系统稳健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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