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务委员会通过决议 解雇法律学院副教授戴耀廷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港大校务委员会通过决议 解雇法律学院副教授戴耀廷

香港大学就去年违法占中发起人之一、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戴耀廷因占中案判囚16个月的事件,启动程序检视戴是否需要接受解雇的处分,港大校务委员会今午召开会议,消息指校委会傍晚以18比2的大比数过解雇戴耀廷的决议。

校委会成员卢宠茂、张达明、石礼谦及本科生代表李梓成等出席会议,港大的教务委员会早前,就戴耀廷的终身教席问题,完成调查并提出建议,认为戴耀廷个人行为不检,但不足以成为解雇他的合理原因。校委会今日开会讨论建议,最后以大比数通过决议,解雇戴耀廷。

据悉,教委会分别在5月和今个月上旬就事件召开会议进行审理,最终讨论认为,戴在占中案一事中有行为不当,但未充分构成“好的因由”作出严重处分,不建议解雇戴耀廷,但有关结论仅属意见性质,最终仍须待校委会于今午召开的例会上作最终决定。而戴早前已表示,不会出席今日的会议。

戴耀廷任职港大法律系时,大力宣扬违法达义,鼓励学生和年轻人以违法行为及违法意识,争取他们心中的所谓正义,被批评做法与其法律教授身份大相迳庭,是极大和极荒谬的讽刺。戴耀廷虽因违法入狱,教委会亦裁定戴“行为不当”,惟戴近日却再次涉及推动民主派举行违法初选,有舆论批评他“死不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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