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引消息指 政府決定立會選舉延後一年舉行 正尋人大指示
本港多個傳媒引述消息指,因應新冠病毒第3波爆發帶來疫情不穩定因素,政府決定將立法會選舉延後一年,唯需要提請全國人大決定。消息指,政府建議由現屆立法會議員,在未來一年的立法會真空期繼續履行職責,至於已報名參選的名單,消息指將會全部作廢,明年啟動換屆選舉時要重新報名。政府會爭取在下月4日前作公布。
包括無線電視、商業電台和部份報章引述消息人士的報道指出,政府建議下一屆立法會的會期由2021年10月1日開始。但由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立法會將會出現「真空期」。而立法會不單止具有立法功能,且有審批撥款等的實際日常工作,延後一年會嚴重影響相關工作,更影響政府日常施政甚至公共服務質素,應加以避免。
因此政府建議由現屆立法會議員,在未來一年繼續履行職責,但由於涉及憲制安排,須要尋求全國人大決定,以鞏固法理基礎。至於已報名參選的名單,消息指將會全部作廢,明年啟動換屆選舉時要重新報名。政府會在參選人報名期本月31日結束後,8月4日公布參選名單之前作出決定,所以爭取在下月4日前公布延選一年的決定。至於下一屆立法會的議員任期,就可能相應地減少一年,因基本法規定立法會議員的任期是一屆4年,所以要提請全國人大會議批准。
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指,他對立法會選舉延後決定不知情,認為延後會影響下屆議員的任期,需要由人大釋法,可能只會出任餘下任期,情況類似當年前行政長官董建華辭職,由曾蔭權接任時,人大就曾蔭權任期問題的處理方法。
他相信,現屆議會將如常解散,未來一年如果需要開會,行政長官將按立法會條例,召集上屆議員開緊急會議。湯家驊認為,如期選舉並不合理,但他個人認為延期3個月是較理想做法,到時再視乎疫情決定是否可以選舉,不一定現在就決定延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