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15人被控煽惑組織非法集結案 區域法院開庭審理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工黨李卓人、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等15人,被控於去年8月至10月,煽惑、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涉及的4宗案件已轉介至區域法院,下午再提訊,首次由區院法官高勁修處理,法官借用西九龍法院大樓審理。
各名被告當中,區諾軒透過律師表示會承認控罪;吳文遠、梁國雄、梁耀忠及蔡耀昌表示未準備好答辯;其餘10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柱銘、楊森、何俊仁、單仲偕、李卓人、何秀蘭、吳靄儀、黃浩銘及陳皓桓都否認控罪。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9月18日再訊,所有人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區諾軒因為有另一宗上訴案在身和計劃到日本讀書,申請在12月答辯,法官批准,定於12月23日,聽取他的答辯和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