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李卓人等24人被控参与6.4未经批准集结
警方以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为由,对李卓人、黄之锋等24人提出检控,各人涉嫌今年6月4日在维园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李卓人同时涉嫌举行未经批准集结。案件将于9月15日在西九龙法院提堂。
被警方检控的24人,包括胡志伟、朱凯廸、黄之锋、罗冠聪、岑敖晖、袁嘉蔚、梁凯晴、何桂蓝、张昆阳及梁国华。其余被告包括李卓人、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梁耀忠、陈皓桓、蔡耀昌、尹兆坚、张文光、郭永健、梁锦威、赵恩来、麦海华和邹幸彤,他们早前因涉另案已被检控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在该案中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亦被检控。
李卓人认为今年6.4当日他们只是行使《基本法》赋予港人的集会自由,过程完全和平,批评警方制造寒蝉效应,整治和平集会。他又指,连计今次,他因为4次集会被控告9项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