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名涉违国安法被控男子二度申保释 控方指拒绝保释属合法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首名涉违国安法被控男子二度申保释 控方指拒绝保释属合法

首名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的男子唐英杰,申请人身保护令及第二度申请保释,高等法院今日开庭处理。代表律政司一方的资深大律师余若海表示,被告申请人身保护令并不恰当,即使不认同法庭早前拒绝保释,应要求高等法院原讼法庭重新审视保释决定,被告被扣留亦是合法。法官决定押后至明日下午颁判词。

代表被告的大律师黄瑞红引述港区国安法第42条指,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被告不会继续危害国家安全,否则不得准予保释,而在字典中“继续”有接续不断的意思,即意味被告要认罪及承诺以后不再犯,才达到保释的门槛,条文对被告不公平。

法官周家明称,条文未必是针对被告的控罪,亦可解作被告未曾做过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首名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的男子唐英杰,申请人身保护令及第二度申请保释。

代表被告的律师黄瑞红重申,案件尚在申请保释阶段,法庭不可能就被告的行为下结论。

对于辩方认为,《港区国安法》第42条是要求被告承认罪行,才有可能获准保释,控方表示不认同,指出法庭处理保释申请是考虑风险评估,视乎是否有充足理据,而非寻找事实。

余若海又指出,《港区国安法》第42条是针对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的人士的保释申请,与《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的保释条文并非不一致。

被告涉嫌在今年7月1日驾驶插上“光复香港”旗帜的电自行车冲向警员,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中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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