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刑恐記者表證成立 周五結案陳詞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涉嫌刑事恐嚇一名東方日報記者案,法庭經3天審訊後,裁定表證成立,案件押後到本月28日進行結案陳詞。
案件今早進行第3日審理,黎智英早上到法院應訊時未有戴口罩,他進入法院大樓時,保安員要求他戴口罩。
案發在2017年6月,拍攝到事發經過的另一名東方日報記者Y作供,他說當日約傍晚7時抵達維多利亞公園,與當事人記者X相距約一至兩米,主要拍攝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出席祈禱會。
祈禱會完結時,他聽到黎智英在後方大聲說話,看到正在罵他同事X,他隨即拍照和短片。他憶述黎智英曾先後3次以粗口罵X,但忘記確實用語。他形容黎智英當時表情有些激動,而且很嬲怒,而事後Y亦有繼續跟隨黎智英並拍攝他。
法庭上又播出黎智英的警誡會面錄影。黎智英表示認得案中事主,指對方跟踪採訪他約兩年,又承認案發當日有向他講粗口及提及「搵人搞你」。黎智英解釋當時只是衝口而出,又指「搵人搞你」是指申請禁制令,找律師及報警。
法庭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辯方不作自辯及傳召證人,案件押後到本月28日進行結案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