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月娥:香港无三权分立 各司其职互相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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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就有关教“三权分立”的提法作回应时指,完全支持教育局杨润雄指香港在回归前后都没有三权分立,又赞赏杨润雄在处理通识科教材的手法。
林郑月娥指,香港的高度自治不是全面自治或与中央分权,而是来自中央授权,行政长官是行政主导的架构,向中央和特区双重负责,过去有说三权分立是指各自分工行驶职权,是各司其职亦可以互相制衡,举例指司法机构独立运作,但资源同时受到制约,立法会可以否决政府的任命,但行政长官在特定情况下可解散立法会,而三权最终都透过行政长官向中央负责。
林郑月娥指,过往出现不清晰的情况,可能是宣传教育不足,或有人故意误导,强调由现届政府开始要正本清源,正确的说话要有胆说出来。
杨润雄亦在电台节目再回应对三权分立的看法,指不少人认为三权分立等同权力均等,但本港政治体系以行政主导,基本法亦列明三权的权力及制衡,不能以“三权分立”作陈述,否则可能对学生理解香港发展及制度有影响。
杨润雄指出,基本法第二条列明本港有高度自治,有行政权、立法权及独立的司法权,并不等于三权是平等,有相同的比重,因为本港政治体系是行政主导,假如笼统地阐述“三权分立”,容易令学生有误解。他强调,教师在协助学生理解时,如提及三权分立等同权力均等时,需要指出国际社会上有多少个国家是实行三权均等。
被问到是否代表行政长官有权指挥立法及司法机关,杨润雄指基本法清楚列明行政长官的权力,任何机关都是依法办事。对于终审法院现任首席法官马道立曾指《基本法》清楚订明立法、行政、司法机关三权分立,杨润雄指,要详细研究前文后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