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围警总趁起哄打警员 26岁地盘工暴动及袭击罪成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包围警总趁起哄打警员 26岁地盘工暴动及袭击罪成

一名26岁地盘工涉嫌去年6月26日晚上包围警总期间,趁群众起哄袭击一名准备上班的便衣警员,早上在区域法院被裁定暴动及普通袭击两项罪名成立,是反修例示威中,首宗经审讯后定罪的暴动案件。法庭稍后会听取辩方求情。

案情指,当晚穿灰色T恤的警员张金福前往警总上班期间,被示威者袭击,包括遭被告岑晓麟打中右边咀角,报称令口内痱滋疼痛,他其后情急之下,拿起警总平台雪糕筒及一支水刮作防卫。

控方依赖相关警员的唯一身体伤害,就是他的口腔溃疡、即俗称“痱滋”,遭被告挥拳击中嘴角时打至爆裂,警员曾经形容“痱滋”“爆咗”,“事后痛足一星期”,控方指这并非短暂不适,属明显的身体伤害。

法官郭启安在裁决书中提到,被告承认案发时与其他示威者正在搬“铁马”及其他杂物,堵塞警察总部车闸的出入口,明显地被告和其他示威者当时的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法官又在判辞中指出,被告作出袭击的一刻,狭义上是将自己在庭上承认的非法集结,演变成暴动。法官批评,被告利用警员意外撞倒一名女子的状况,而将自己袭击的意图讲成是防止罪行、保护他人、甚至是自卫,都只是削足适履,认为警员在敌众我寡之下,绝不可能愚蠢至去试图攻击任何人。

警员张金福去年6月26日前往警总上班期间,被示威者袭击。

法官指出,当晚数以千计示威者为了他们的政治诉求而包围警察总部,每个出入口以杂物堵塞,在建筑物的外墙上涂鸦,喷上侮辱性的字句,有示威者为了掩饰他们的行为和身分,甚至以垃圾袋遮盖住设置在建筑物上的闭路电视镜头,这些行为均是极具威吓性、侮辱性或挑拨性的至少也是扰乱秩序的行为。

法官表示,被告及其他示威者在袭击警员前,包围警察总部并作出以上种种行为,已构成非法集结,不论他们认为行事的动机是要伸张正义或谴责“警暴”,法律绝不容许示威者以漠视法律及社会秩序的方式行事。

法官又说,被告承认当时曾以“两拳一脚”攻击案中警员,法庭认为被告当时毋须对警员发出第一拳,他明显是有意袭击警员,根据现场片段所见,相关警员一直都没有攻击别人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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