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检察院公布批捕12港人 按例可再拘留7个月调查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盐田检察院公布批捕12港人 按例可再拘留7个月调查

涉嫌偷越(国)边境罪在内地被捕的12名港人,被扣押在深圳盐田看守所已超过一个月,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昨晚公布已正式批准逮捕12人,其中邓棨然、乔映瑜涉嫌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而李宇轩等10人就涉嫌偷越边境罪,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本港警方透过通报机制,接获内地执法部门相关通报。而港区人大代表叶国谦表示,按照内地惯例,现阶段家属不可能与12人会面。

保安局表示,警方昨日已透过通报机制,接获内地执法部门相关通报,又指根据最新资讯,12人都已各自委任两名律师,与之前的信息一致。局方又表示,被捕人家属如要求助,可继续与入境处联络,处方会继续按机制,协助家属将书面诉求转交内地机关。

该12名港人在上月23日已被公安扣留,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后,各人可被当局再羁押多7 个月,若果发现另外牵涉重要罪行,就会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根据内地刑法,组织偷越边境者,可处2至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组织者是集团首要份子,偷越边境人数众多,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等,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至于偷越边境者,如果情节严重,就可以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果是为了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而偷越边境,可以处1年至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叶国谦指在内地被拘留的12人,均是本港通缉犯,不认为有需要特别协助这12人。

港区人大代表叶国谦表示,按照内地惯例,现阶段家属不可能与12人会面,估计要到进入审讯阶段或判刑后才可见面,现阶段只有律师才能接触12人。叶国谦又指,内地犯案涉及情节严重至需要判处无期徒刑,才会有官派律师,以他理解,即使公安机关有提供律师名单,12名港人仍有权自己拣选律师。

叶国谦又指,在内地被拘留的12人,均是本港通缉犯,本港入境处无理由超越内地的规矩,他又不认为有需要特别协助这12人。





You may also l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