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发道歉录音 冀本月赴台投案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发道歉录音 冀本月赴台投案

台湾杀人案疑凶陈同佳,透过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发放讲话录音,再次向死者潘晓颖父母致歉,称已经通知台湾律师安排自首,期望本月内成行到台湾投案。

陈同佳在录音中向案中死者潘晓颖的父母道歉,陈同佳说:“潘爸爸潘妈妈你们好,我是陈同佳,我再次就晓颖的事向你们道歉。我回台湾的想法,一直未有改变过。我会请我的律师,安排回台湾自首的事情,请你们放心。”

管浩鸣表示,陈同佳感谢潘晓颖母亲,早前称愿意为他求情,给他一个改过自身的机会。又称陈同佳已通知台湾代表律师,联络相关部门处理他回台自首的安排,期望在本月内成行,律师会在下周一再作安排。

潘晓颖母亲近期接受传媒访问,多次要求陈同佳到台湾自首,若对方有勇气做个负责任的人,可以考虑为他求情,但永远不会原谅他。

台湾的陆委会重申,刑事警察局跟港方的警务处,已就陈同佳案建立一个单一的联系窗口,若陈同佳确定要到台湾面对司法,随时可以透过窗口联络,相关事宜已准备就绪,一切依法办理。陆委会又说,案件关键在于陈同佳真实的投案意愿,以及港府的责任感。

台湾刑事案律师陈克誉接受本港传媒访问时指,未知台方会否以专案形式处理陈同佳投案,一般刑事案件的处理程序,当海外疑犯抵台时,航空警察局人员会立即逮捕,并向疑犯初步询问,之后就会交由地检署判断是否起诉及申请羁押等。

陈克誉指,由于案件已经曝光,陈同佳来台并非“自首”,而是“投案”,不构成减刑因素,由于今次案件较为瞩目,侦查时间可能较短,具体仍视乎证据是否足够。至于女死者潘晓颖的母亲声称愿意为陈同佳求情,陈克誉认为,未必有助减刑,法官多会视乎被告的态度而决定,又指由于涉及政治因素,以及台湾签署了《公民及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两项保障人权的国际公约,相信判死刑的机会较低。

陈同佳去年十月出狱,之后居于警方提供的安全屋。潘晓颖母亲近日多次公开,要求陈同佳尽快兑现承诺,到台湾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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