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將任命英國最高法院副院長賀知義為終院非常任法官
行政長官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會在徵求立法會同意後,任命英國最高法院副院長賀知義,為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
林鄭月娥形容,賀知義地位崇高、聲譽卓著,認為具聲望的非常任法官加入終審法院,彰顯本港司法獨立,有助維持外界對本港司法制度的高度信心。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歡迎行政長官接納推薦。
現年67歲的賀知義,1983年取得蘇格蘭大律師資格,執業範圍主要關乎商業及公司法等民事法,他在2013年獲委任為英國最高法院法官,到今年2月成為英國最高法院副院長。連同賀知義,本港的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數目增至14名,分別來自英國、澳洲及加拿大,除了極少例外情況外,終審法院在審理實質上訴案件時,均從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名單,選出一名法官參與聆訊。
而較早前,身兼英國最高法院院長的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韋彥德發表聲明,表示「港區國安法」引起關注,影響將視乎法例如何執行,目前有待觀察,英國最高法院將會與英國政府繼續評估香港的情況,英國最高法院法官能否繼續在香港擔任法官,視乎他們的工作是否仍然符合司法獨立及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