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公布投訴裁判官何俊堯調查結果 6宗投訴皆不成立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司法機構公布投訴裁判官何俊堯調查結果 6宗投訴皆不成立

司法機構公布6宗針對裁判官何俊堯投訴全部不成立。公眾對時任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俊堯,審理反修例事件相關案件的投訴結果,涉及8宗案件,當中有6宗,總裁判官都認為,針對何俊堯審理案件的司法行為投訴不成立,另外2宗案件律政司正提出覆核刑期,會待司法程序完結後才跟進,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同意有關結論。

司法機構公布首批被投訴司法人員個案的調查結果。其中8宗是針對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俊堯,當中6宗投訴,總裁判官認為不成立,何俊堯在作出裁決或判刑時,沒有表達含政治傾向性的立場,亦沒有針對警務人員。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同意總裁判官的結論。

其中一宗投訴不成立的個案,是去年8月11日現任東區區議員仇栩欣以社區主任身份在英皇道直播時被捕,與同行男子被控襲警的案件。何俊堯裁決時指,兩名警員證人「態度輕佻及蔑視,作供時猶如置身平行時空、大話冚大話」,總裁判官認為,何俊堯作為裁判官,有權按席前證供就各證人的可信性作出評論和裁斷,他的分析是以案中證供作為基礎和依歸,沒有表達個人或帶有政治傾向的言論,亦沒有出現針對警務人員表面偏頗的情況。

另一宗是去年11月12日「三罷」行動,一名17歲男生被警員截查後搜出一支鐵勾、士巴拿等物品案,何俊堯裁決時裁定警員證供可信性存疑,總裁判官亦認為,何俊堯沒有表達個人或帶有政治傾向言論,亦沒有針對警員。

其餘投訴不成立的個案亦大多涉及反修例運動案件,另一宗就關於前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成員吳嘉兒及何秀儀,在去年立法會國歌法公聽會發言後,衝向官員位置示威。

總裁判官強調,有關案件的裁決、判罰是裁判官經過獨立斷案而作出的司法決定,基於司法獨立原則,他不適宜亦不會以行政職能干預任何司法決定。

另外有4宗關於其他裁判官的投訴,因為法庭程序尚未完結,司法機構稍後會作出回應。被投訴裁判官的包括曾稱一名縱火案被告是「相當不錯的青年」的屯門裁判法院裁判官水佳麗、審理馬鞍山男子被縱火燒傷案的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林希維;另外亦包括審理小學體育教師楊博文襲警案的粉嶺裁判法院裁判官吳重儀,以及裁定社工劉家棟阻差辦公罪成的時任粉嶺裁判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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