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国徽法通过修改 明年1月1日生效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国旗国徽法通过修改 明年1月1日生效

全国人大常委会下午表决通过修改国旗法和国徽法的决定,明年1月1日起实施,并列明适用场合,包括增加规定专门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中央政府驻港澳有关机构,应当在工作日升挂国旗并悬挂国徽。

决定又说明对损害国旗、国徽尊严行为,修改后的法例进一步禁止性规定,例如国旗法明确,不得倒挂、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升挂及使用国旗。不得随意丢弃国旗。

根据新法,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者,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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