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丈夫潘乐陶僭建罪成提上诉 法官押后裁决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郑若骅丈夫潘乐陶僭建罪成提上诉 法官押后裁决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丈夫潘乐陶,早前因僭建违反《建筑物条例》罪成,被判罚款2万元,他不服定罪及刑罚,提出上诉,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早上处理,潘乐陶亲自到庭。法官杜丽冰听完双方陈词后,决定押后裁决。

上诉一方争拗涉案的水池构筑物,是否属建筑物条例下的“建筑物”或“建筑工程”。上诉一方陈词时指,若要从1至10去评估,儿童吹气嬉水池是1,最不可能属“建筑物”;而挖空建造游泳池是10,最可能属“建筑物”;从各项特征可见,今次涉案的水池构筑物只属较低分的程度。

上诉一方又指,今次检控源自屋宇署的巡查,但下级法院在裁决时,拒绝接受屋宇署总结构测量师的证供,控方只有証据証明水池的体积大小,但在是否难以安装、难以拆卸、有多大程度是永久安装等因素上,都无证据足以証明水池构筑物属“建筑工程”。

控方大律师蔡维邦指,控方的举証亦包括巡查时拍照的屋宇署官员所作的証供。法官质疑是否因为水池的水很重,就代表水池是条例下的“建筑物”,检控一方指,任何有可能危及周边安全的建筑物,都应该经建筑事务监督审批,正是建筑物条例的立法原意,又指辩方专家证人亦承认水池装满水后有14吨重,大小相当于一间睡房。

控方又认为,问题在于建造水池是否需要向屋宇署申请,而非如何详细计算影响结构。他承认,并无证据证明水池载水量会影响结构,但重申申请人应提出申请,以确保结构安全。





You may also l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