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修改國防法 國家發展利益受威脅列為開戰條件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北京修改國防法 國家發展利益受威脅列為開戰條件

中美角力升溫及台海局勢緊張之際,北京推動修改《國防法》,增列「發展利益遭受威脅」,為動員開戰條件。

現行《國防法》第8章「國防動員和戰爭狀態」第44條定明,當「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和安全遭受威脅時,國家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進行全國總動員或者局部動員。」人大網公布的《國防法》(修訂草案)全文,見到在動員及戰爭條件中,增列「發展利益」一詞。

國防部長魏鳳和早前在人大常委會會議指,中國面臨的安全威脅和挑戰變得多元複雜,現行《國防法》已不能完全適應新時代國防和軍隊建設要求,需要修訂完善。 今次修例還包括調整國家機構的國防職權,增加軍委主席負責制的內容,以及增列太空、電磁及網絡空間等,為重大安全防衛領域。國防法修訂草案內容首次在網上公布,徵求意見至下月19日。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現行《國防法》在1997年實施,但目前政治局勢和大環境已經不同,今次修訂並非針對個別國家或地區,而是維護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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