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坚持与港府先谈好管辖权才讨论陈同佳入境
对于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仍未能取得入境签证赴台投案。台湾的陆委会表示,士林地检署已收到陈同佳透过委任律师的递状,但基于事实调查需要,港府应务实回应早先台方提出的司法互助请求。
陆委会重申,案件涉及台港双方管辖权及相关公权力之行使,必须由双方政府先谈好相关事宜,才能讨论陈同佳入境问题。
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在本港出狱一年,案中死者潘晓颖的母亲要求陈同佳,最迟今日起行赴台投案,否则不会为他求情。协助陈同佳的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表示,陈同佳暂时未有办法取得签证,因此未能在今天起行前往台湾。
管浩鸣表示,在合情合法前提下,希望双方都能帮助陈同佳尽早日赴台,本着“人道主义”原则,帮助陈同佳早日成行。至于涉及案件的法律原则,管浩鸣表示无法给予意见。
他又表示,台湾的代表律师昨天下午,再向负责处理案件的士林地检署处交陈报状,已经多次联络窗口,重申陈同佳愿意到台湾的意愿,现正等候地检处回复,落实入台许可之安排。
士林地检署回复传媒查询亦证实,昨日下午接获陈同佳的陈报状,后续处理方式会由承办检察官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