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研究大灣區實施「港資港法港仲裁」
律政司現時正積極探討和研究在大灣區實施「港資港法港仲裁」的可行性,希望在大灣區訂立民商事合同的港資企業在沒有「涉外因素」下,可選用香港法律作為合同的適用法律及約定爭議在香港進行仲裁。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指,措施如果成功落實,對香港法律界和商界是喜訊,會吸引更多企業在大灣區投資。
鄭若驊在網誌指出,中央早前公布深圳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提到推動更高水準的深港合作,香港必須抓緊機遇,發揮所長,與深圳互補優勢,締造雙贏。
內地早前公布《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辦法》,容許具5年執業經歷的律師和大律師報考大灣區執業資格考試,到大灣區內9個城市執業,辦理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