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起底”案电讯公司前职员判囚两年 私隐专员指网络世界有法可依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首宗“起底”案电讯公司前职员判囚两年 私隐专员指网络世界有法可依

香港电讯一名前职员涉嫌利用公司电脑查阅一名警员家属的身分,在通讯程式一个群组内公开有关家属的资料,经审讯后被裁定3项“不诚实地获益而取用电脑罪”及1项“披露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罪”罪成,在区域法院被判监两年。

私隐专员钟丽玲欢迎法庭裁决,指出“起底”行为令受害人甚至家人遭受网上欺凌,甚至刑事恐吓,对受害人及其家人造成持续困扰。公署强调,网络世界并非无法可依,“起底”行为除了不道德,亦可能涉及触犯《私隐条例》或其他刑事罪行,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法官姚勋智判刑时表示,被告陈景僖声称一时冲动犯案是难以接纳,搜查过程并不简单直接,要一步步查证资料,被告的行为违反诚信,将资料发布到群组,案情严重。

法官提到,案发时已发生多宗社会事件,警民关系紧张,在网上公开资料,对警员造成严重心理影响,并对无辜家属造成困扰,事主是一名警员的父亲,在事发后仍感到脆弱无助,因此法庭要判处阻吓性刑罚。就其他控罪,法官表示,被告虽然在电脑储存20名警员及6名警员家属资料,未有发布,但法庭亦要考虑资料泄漏的风险。

私隐专员公署表示,自去年6月至今年10月底,公署已经超过200次去信共18个涉事网站、网上社交平台或讨论区的营运商,要求移除3500多条“起底”连结,强调会对有关平台持续进行检视,尽力遏止“起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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