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24人涉非法集結案今提堂 法官將案押後至明年2月再審
包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24名民主派人士,分別被控於今年6月4日舉行未經批准集結、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法官將案押後至明年2月5日審理。
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提堂,被告人數眾多,需轉到西九龍裁判法院的法庭審理。控方表示,部分被告需要等候法援及法律意見,申請將案押後審理,並將涉及24名被告、共37張檢控傳票的案件,合併成一宗案件處理。
法官高勁修同意將案件押後,下次再開庭時會處理案件的合併申請。他同時提出,由於被告人數眾多,由同一位法官審理實際操作上有困難,加上其中11名被告只是被控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建議控方考慮分拆兩批被告,將這11人合併成一宗案件,並轉為在裁判法院排期審訊。
同案其餘兩名被檢控人士,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及前民間外交網絡發言人張崑陽,由於早前已離開香港,缺席聆訊,法庭已向他們發出拘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