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耀宗指议员资格问题复会前处理较佳 原议交行政长官自行处理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谭耀宗指议员资格问题复会前处理较佳 原议交行政长官自行处理

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指出,若果人大常委会能够在立法会复会前,处理杨岳桥等4人的议员资格问题会更好,但可能因为人大常委会早前议程较多,中央亦需时考虑和作安排,因此到今次会议才处理,他不认为这次决定与民主派近日在议会的表现有关。

谭耀宗在一个电台节目上指出,在今年8月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他亦曾经提出4名立法会参选人不符资格参选但获准延任的问题,但当时决定交由特区政府自行处理,而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认为法律上依据不充分,因此再提请人大常委会处理。

谭耀宗又引述林郑月娥指,会为基本法104条本地立法,认为日后议员成功参选和宣誓在议会履职,但期间违反人大常决定下,宣扬港独主张等原则,本地立法亦可以处理。

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亦在一个电台节目上,解释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指决定下“依法认定”不符合拥护基本法及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共有四个场景,包括选举主任裁定无参选资格、立法会秘书处监督宣誓无效、立法会条例下由三份之二议员表决通过一名议员在职时违反誓言,以及被法庭裁定违法港区国安法。

谭惠珠指出,丧失议员资格人士仍可作出选举呈请或司法复核。

她指,根据这些情景而丧失议员资格,并不会“扫走”任何司法程序,亦不剥夺“司法补救”,指如果议员因为失去参选资格或宣誓无效丧失资格,仍可作出选举呈请或司法复核,又或者因为违反港区国安法被法庭裁定有罪,亦可以提出上诉,但人大常委会决定下,这些人士要先离开议会,得直后重回议会“是另一回事”。

她亦指出,今次人大常委会特别处理议会延任一年下的资格问题,点了四个人名,为他们作出决定,相信他们透过司法程序亦难以重返议会。她强调,今次决定与拉布等议会的情况关系很小,中央并非不容许“拉布”,也不代表不能容纳立法会的反对派,而是不接受以议员身份,到外国争取制裁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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