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凱廸陳志全許智峯被捕 涉立會潑臭水違特權法及傷人

三名立法會前議員,包括民主黨許智峯、人民力量陳志全及朱凱廸,今早分別遭警方上門拘捕,相信與今年5月立法會三讀國歌法期間,將惡臭物品帶進會議廳及潑洒臭水有關,三人將被落案起訴,明日提堂。
警方表示,在5月28日和6月4日收到立法會秘書處報案,指有人在立法會會議期間,向主席台方向掉下或潑出惡臭的液體,導致會議中斷,在5月28日的事件中亦有兩名人士報稱不適。港島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經調查及諮詢律政司意見後,採取拘捕行動。被捕3人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382章《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中的「藐視罪」及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中的「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施用或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被問及事件時表示,一切交由警方處理。
許智峯在社交網站上載他被警員入屋拘捕圖片,警方指控許智峯將帶有臭味的液體潑向地下,涉嫌違反權力及特權條例下的藐視罪,以及侵害人身罪,又指有關行為引起騷亂,令到會議中斷及令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煩躁不安,精神受挫。許智峯正在西區警署接受調查,陳志全被送往北角警署。

立法會今年6月4日三讀辯論《國歌條例草案》,期間陳志全企圖行到主席台前被保安人員攔阻並身上跌出一樽惡臭物品,朱凱廸潑出傳出惡臭液體,警察接報後一度進入會議廳調查。兩人之後表示,涉嫌發出惡臭的物品是有機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