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以汽油彈掟向警車 25歲電子技工判囚40個月
去年11月中在警方包圍示威者佔據理大期間,25歲電子技工黎振鴻在油麻地街頭拾起汽油彈並擲向警車,被制服後,警員在他身上搜出警棍和胡椒噴霧等,被告早前承認企圖縱火和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3年4個月。
法官胡雅文判刑時表示,縱火一向被視為嚴重罪行,被告黎振鴻的行為顯然是攻擊警員,故意阻止警員執行職務,縱使汽油彈沒有被引爆,但不降低案件嚴重性,被告又被搜出警棍等,可見他意圖在社運中作戰,不能與其他合法和平示威者混為一談。
辯方根據精神科報告求情,表示被告於2018年確診過度活躍症和循環性情感症(Cyclothymia) ,但法官說沒有證據反映被告是病發期間犯案,被告亦已承認他有縱火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