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顾敏康促黎智英涉国安法案移交内地审理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顾敏康促黎智英涉国安法案移交内地审理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顾敏康在报章撰文,认为黎智英被控涉国安法的案件,符合《国安法》第55条的第2种和第3种情况,可以移交内地审理。

顾敏康表示,市民对司法机构一些法官抱有疑虑,依法把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移交内地司法机构审理,当然“合理合法”。顾敏康形容,黎智英是反中乱港集团的总指挥,投靠勾结外国势力“叛国祸港”的首席汉奸,指他一旦被一些法官“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国安法的威信会荡然无存。

顾敏康指出, 黎智英是反中乱港集团的总指挥,一旦被“轻轻放下”,国安法的威信会荡然无存。

顾敏康又指出,即使黎智英一旦被“轻轻放下”,特区政府亦可以上诉,不过,既然存在有效执行《国安法》的不确定性,就应该选择适用第55条。顾敏康又说,《国安法》出台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打着“人权”的旗号实行制裁,说明国家安全面临重大现实威胁。

涉欺诈案而被法官拒绝保释候审的黎智英目前仍被羁柙,他早前被加控《港区国安法》下的一项“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继续被拒绝保释,案件明年4月再提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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