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指市面部分CSI口罩屬過期產品
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發現,部分市面出售的懲教署生產CSI口罩,可能是過期應被丟棄的口罩,又發現有政府部門處理過期口罩的程序不夠嚴謹,增加口罩流出市面的風險。
疫情初期,本港的口罩供應短缺,有市民發現市面有由懲教署生產的CSI口罩出售,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公署經10個月調查後發表報告。公署跟進海關揭發一宗藥房出售CSI口罩的案件,發現案中兩個口罩的包裝盒上,印有的生產日期是2014年10月和11月,顯示這批可能是過期,而應該要被丟棄的CSI口罩。公署繼而檢視7個部門處理過期口罩的程序,發現有部門處理得不夠嚴謹,有一個部門會將過期口罩剪爛,放入垃圾袋封好才丟棄,有一個部門就話疫情初期,保留2800多個狀況良好的過期口罩應急,其後分發了250個口罩給職員。
申訴專員趙慧賢表示,公署亦發現有部門在疫情前,已將大部分口罩分發給員工,只留下少部分口罩備用,雖然可以減低行政成本,但員工可能會獲發多於需要的口罩,增加口罩外流風險。
公署指,7個部門在疫情發生後,已收緊分發口罩的安排,公署理解部門在口罩短缺下,保留部分過期口罩應急,是折衷的決定,但過期口罩質量或會下降,建議物流署盡快向部門發出處理和分發口罩的指引。
公署的調查未有發現懲教署和物流署,由採購至分發的安排有漏洞,亦未有證據顯示CSI口罩大規模或有系統地流出市面。不過,公署認為,懲教署應考慮就接受訂購CSI口罩,增加透明度,物流署應重新檢視可要求分發口罩的法定機構名單。
政府物流署回應報告,表示接納並會積極跟進建議。物流署指,欣悉申訴專員認為署方由採購至向各部門分發口罩的機制完備,會跟進公署建議制定和向部門發出管理口罩和其他個人防護裝備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