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家骅指禁蒙面法裁决 显社会利益重于个人权利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汤家骅指禁蒙面法裁决 显社会利益重于个人权利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终院裁定禁蒙面法合宪,反映法院同意社会整体利益较个人权利重要;他又指检控须证明当事人相关犯罪意图,不认为蒙面参与集会便能入罪。

汤家骅在一个电台节目上说:“任何犯法都要证明犯罪意图,如果他意图捣乱一个公开和平集会,我觉得执行法例是没有问题。如果你证实不了他意图捣乱和平集会,我又看不到为何能够入罪。据我理解,申诉人初审胜诉时,警方已宣布暂停执行禁蒙面法,今日为止暂缓执行的决定未有改动。”

汤家骅亦称,终审法院判词逐点罗列反修例事件的暴行,以平衡测试反映个人权利不能凌驾社会整体利益,做法值得下级法院借镜。裁决显示了个人权利不能凌驾社会整体利益或社会秩序。他说根据终院判决,紧急法下立禁蒙面法不一定要交由立法会讨论,但认为长远而言,禁蒙面法应透过立法会作讨论及处理。

但民阵召集人陈皓桓批评终审庭判决荒谬,认为《反蒙面法》立法时并非紧急,有足够时间到立法会咨询。陈皓桓举例,《反蒙面法》会令不想“出柜”的同性恋者,对参与同志游行却步,而公务员在《反蒙面法》下,亦难以就反对《国安法》上街,失去发声的自由,认为裁决是不尊重意见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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