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歲會計經理攜天拿水到警署嚇警察 認刑恐罪囚8周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57歲會計經理攜天拿水到警署嚇警察 認刑恐罪囚8周

一名57歲男會計經理去年8月帶同天拿水到元朗警署,聲稱要「嚇吓警察」,在警署外被截查和拘捕,他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恐嚇罪,早上在區域法院判監8星期。

法官指,被告案發時,只買了天拿水,無打火機在身,但由於被告在開審當日才提出認罪,法官只給予他五分之一的刑期扣減,強調法庭不認同以威嚇手段解決問題及宣示觀點,或以威嚇手段令警員執勤時受到壓力。

被告劉少華原本亦被控一項企圖縱火罪,其後控方同意被告承認較輕的交替控罪,將企圖縱火罪交到法庭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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