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跳舞群组播疫究责 民政总署票控金鸡广场跳舞会所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向跳舞群组播疫究责 民政总署票控金鸡广场跳舞会所

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牌照事务处今日向法院申请发出传票,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向位于九龙旺角金鸡广场三楼一会址(凤凰于飞)的负责人提出检控。

民政事务总署表示,根据调查,该处所负责人在本年11月期间,未有遵从相关的防疫规定及指示,包括未有采取一切合理步骤,确保所有身处会址的人士佩戴口罩;在有关处所安排现场表演,而部分表演者并没有佩戴口罩,亦未有与宾客或观众作有效分隔;处所内人数亦超过该处所可通常容纳人数的一半数。

牌照处在审视所有资料后已经向法院申请向该处所负责人发出传票,案件会安排在法院审理。牌照处表示会继续积极采取严厉执法行动,在全港各区会址加强巡查,确保处所负责人及访客紧遵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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