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越国境案10人判囚7个月至3年 2未成年罪犯今早解回本港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偷越国境案10人判囚7个月至3年 2未成年罪犯今早解回本港

弃保潜逃偷渡出境在内地被捕12港人案,深圳市盐田法院裁定邓棨然“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成,判囚3年、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乔映瑜判刑两年,罚款1.5万人民币。李宇轩等8人就偷越边境罪成,判囚7个月,罚款1万元。

案件前日审结,据中新社报道,10人当庭均认罪,希望法庭从轻处罚。法院审理查明,2名被告邓棨然和乔映瑜,根据他人安排,策划组织多人从香港偷渡至台湾。在8月23日凌晨,两人分别联系郑子豪等8人,在西贡布袋澳会合,共同乘船偷渡,在途经广东省管辖海域时被海警部门查获。

深圳市盐田法院公布12名偷越边境港人的判决。

法院指,邓棨然及乔映瑜是受他人组织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可依法减轻处罚,其余李宇轩、郑子豪、严文谦、张铭裕、张俊富、黄伟然、李子贤、郭子麟等8人牵涉偷越边境罪,亦可依法从轻处罚,考虑到各被告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悔罪表现以及量刑建议,作出有关判决。

至于同案中未成年的涉案人黄临福,及犯案时未成年的廖子文。据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及检察院公布,两人自愿认罪认罚,经依法审查及不公开听证,决定不起诉两人,并已经依法将两人遣送出境。两人于今早11时递解回本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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