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處理黎智英保釋案律政司上訴許可申請 下午裁決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終院處理黎智英保釋案律政司上訴許可申請 下午裁決

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上周獲高等法院批准保釋,律政司之後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許可申請,以及申請臨時羈押令,要求繼續羈押黎智英,終院今早開庭處。

今早的聆訊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包括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常任法官張舉能和李義一同審理。黎智英在多名律師陪同下到終審法院應訊。

終審法院法官說,法律條文中並無提到,終審法院有覆核保釋決定的法律地位,律政司同意,但認為法庭需考慮涉嫌批准觸犯《港區國安法》人士的保釋風險,又舉例指一些刑事罪行如謀殺,法庭都不會批出保釋,而國安法屬嚴重罪行。

律政司一方又指,《港區國安法》第42條列明,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被告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否則不得准予保釋,今次案件涉及國安法,法庭在考慮是否批准保釋時,應考慮更多「國家安全」的問題,認為法院須批准上訴。在聽取與訟雙方理據後,終院中午休庭,下午四時作出裁決。

黎智英早上大約9時半到達終審法院。有人在法院外請願,要求法庭取消黎智英的保釋;亦有人到場支持黎智英,批評政府政治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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