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院处理黎智英保释案律政司上诉许可申请 下午裁决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终院处理黎智英保释案律政司上诉许可申请 下午裁决

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被捕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上周获高等法院批准保释,律政司之后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许可申请,以及申请临时羁押令,要求继续羁押黎智英,终院今早开庭处。

今早的聆讯由国安法指定法官,包括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常任法官张举能和李义一同审理。黎智英在多名律师陪同下到终审法院应讯。

终审法院法官说,法律条文中并无提到,终审法院有复核保释决定的法律地位,律政司同意,但认为法庭需考虑涉嫌批准触犯《港区国安法》人士的保释风险,又举例指一些刑事罪行如谋杀,法庭都不会批出保释,而国安法属严重罪行。

律政司一方又指,《港区国安法》第42条列明,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被告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否则不得准予保释,今次案件涉及国安法,法庭在考虑是否批准保释时,应考虑更多“国家安全”的问题,认为法院须批准上诉。在听取与讼双方理据后,终院中午休庭,下午四时作出裁决。

黎智英早上大约9时半到达终审法院。有人在法院外请愿,要求法庭取消黎智英的保释;亦有人到场支持黎智英,批评政府政治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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