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上诉申请获准 黎智英再即时还押至2月1日上诉开庭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律政司上诉申请获准 黎智英再即时还押至2月1日上诉开庭

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被捕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上周获高等法院批准保释,律政司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许可申请,当中部分申请获批,黎智英在等候审讯期间需还柙,等待法院明年2月1日处理有关的上诉。黎智英现正等候惩教署车辆押解回院所,再度羁留。

终审法院法官聆讯时指,法律条文中并无提到,终审法院有复核保释决定的法律地位,律政司同意,但认为法庭需考虑涉嫌批准触犯《港区国安法》人士的保释风险,又指国安法最高刑罚是判处终身监禁,一般严重刑事罪行如谋杀等,法庭都不会批出保释。而国安法属严重罪行,国家安全亦涉及重大公众利益,批准保释的门槛会较高。

律政司一方又指,《港区国安法》第42条列明,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被告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否则不得准予保释,今次案件涉及国安法,法庭在考虑是否批准保释时,应考虑更多“国家安全”的问题,认为法院须批准上诉。

黎智英的代表律师指,《港区国安法》并不影响法庭一贯考虑刑事案件保释的做法。国安法亦列明,若法庭相信被告不会再重犯,才可批准保释,而原审法官信纳被告在遵守保释条件下,批出保释,已有充分理由相信他不会重犯,并无错误理解条文。

黎智英早上大约9时半到达终审法院。有人在法院外请愿,要求法庭取消黎智英的保释;亦有人到场支持黎智英,批评政府政治迫害。警员在场维持秩序。 聆讯由国安法指定法官,包括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常任法官李义及张举能一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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