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偷渡快艇及证物首曝光
内地社交网站专页《直新闻》上载影片,首次披露声称为12港人案的证物,包括偷渡船只、钓鱼工具等,证物袋上,写了案发日期为8月23日,并列作偷渡案。
由影片可以看到,偷渡船只属于快艇,船上有卫星电话,而从涉案人员的Telegram群组的资讯表明,邓棨然及乔映瑜在“上家”指挥下联络其他人,策划组织偷渡至台湾,邓棨然负责买船,和在“上家”安排下学驾船。
有关的片段相信是涉及12港人案的证物首次曝光。 深圳市盐田法院早前裁定邓棨然“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成,判囚3年、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乔映瑜判囚2年,罚款1.5万。李宇轩等8人就偷越边境罪成,判囚7个月,罚款1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