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前董事长赖小民受贿高达22亿港元判死刑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华融前董事长赖小民受贿高达22亿港元判死刑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原党委书记兼董事长赖小民,受贿、贪污和重婚罪成,受贿金额高达接近18亿元人民币,折合约22亿元港币,判处死刑,并没收全部财产。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指,现年58岁的赖小民在2008至2018年间,利用国企负责人的职权,非法收受财物,总值接近18亿元人民币,并违规决定公司重大项目,危害国家金融安全和稳定,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加上犯罪金额非常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批评赖小民目无法纪,极其贪婪,是典型的“不收歛、不收手”,令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法严惩。

判决指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受贿、贪污、重婚一案,对被告人赖小民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形容,赖小民目无法纪,极其贪婪,大部分犯罪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属于典型不收敛、不收手、顶风作案,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即使他提供下属重大犯罪线索并经查证属实,但不足以从宽处罚。

法院提到,赖小民在2008年至2018年间利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主任、中国华融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帮助有关单位和个人获得融资、承揽工程及合作经营等,非法收受、索取财物超过17亿8800万元人民币,又伙同其他人侵吞、套取单位公共资金逾2513万元人民币。另外,赖小民与妻子的合法婚姻期间,与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并育有子女。





You may also l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