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拒評有否監察「612基金」運作
前年爆發反修例大規模示威後,有人發起眾籌成立「612基金」,向示威中的傷者及被捕者提供金錢等支援,有立法會議員質詢當局有否監察基金是否合法地運作及如何規管。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不會評論個別自稱「基金」的運作,但市民在參與有關籌款活動前,應清楚了解背景及目的。
李家超在立法會回覆議員質詢時說,有不同組織以不同名目在網上眾籌,部分組織已被揭發涉及刑事罪行,警方已將涉案人士拘捕,並凍結有關資產。他重申,任何籌款得來的金錢,必須合法運用,執法部門會按實際情況監察,如有違法必依法處理,而有關違法行為包括洗黑錢、欺詐罪、違反《香港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李家超強調,現時打擊違法行為的相關法例已經足夠。
民建聯的周浩鼎質疑,既然「612基金」會提供金錢援助,為何法援仍向已獲基金援助的人士提供法援。李家超說,法援署會監管委派律師所處理的案件,亦會考慮案件是否有合理的抗辯理由,以及申請人的經濟背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