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舉能指法官須客觀專業斷案 不受政治觀點左右
新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在新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時表示,法官獨立斷案及判決案件時,不受其他法官的操控或干預。同時,法官斷案必須客觀專業,不受個人在政治或其他觀點和信念所左右。
張舉能指出,質疑判決的恰當做法,是提出上訴或覆核。設立上訴法院正是為了糾正下級法院的錯誤,消除不同法庭的一審判決及量刑方面的差異,以及在合適的情況下,對法律加以澄清,並就量刑頒下指引,香港上訴法院具有既正面且權威的角色,不容取代。
張舉能又說,法官與社會其他人一樣,或許有自己的觀點和信念,他們亦有權享有個人的觀點和信念,然而法官斷案必須客觀專業,不為個人在政治或其他方面的觀點或信念所左右。法官必須只按法律斷案,對待法庭每個人,在言行上都必須一視同仁。
他表示,公眾對法官公正無私寄予極高期望,是合情合理。因此,法官必須自我克制,處理備受注目或帶政治色彩的案件時,不論在庭上發言、撰寫判案書,或在對待訴訟各方、其律師或證人時,務必格外審慎,確保予人公正無私的觀感。
張舉能又表示,獨立的司法機關對於香港的法治以及妥善執行司法工作極為重要,司法機構必須繼續保持獨立和公正無偏。
張舉能說,司法獨立是《基本法》規定和受《基本法》保障,獨立的司法機關對於公眾和商界,對司法制度的信心,以及香港作為「一國兩制」下的一個法治社會所享有的國際聲譽同樣重要。司法獨立的其中一項含義,是指司法機構、法院、法官以及司法人員在履行司法職能時,絕對不應受到不當的外來壓力或影響。
張舉能又表示,任何威脅使用暴力或網上惡意「起底」,試圖向法官施加不當壓力的行為,既應受到嚴厲譴責,同時亦是徒然。他指出,法院審理帶有政治色彩的案件是在所難免。審理這些案件的法官,往往受到傳媒及社交媒體的密切審視,而判決亦每每面對立場不同者之間的批評。張舉能說,評論與批評,甚或偏激苛刻的言論,都無可避免,社會上各人皆享有的言論自由,固然應當充分尊重,但不可試圖對法官施加不當壓力,影響他們履行司法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