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駁斥外國官員評論香港事務持雙重標準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全世界其他地方都有保障自身國家安全的法律,但有外國政客只擁護自己的國家安全,貶低中國的國家安全,批評香港實施《港區國安法》,反問他們是否認為香港人的安全不比美國人重要。她又指近期美國發生的事,就反映了外國官員和政客評論香港事務時持雙重標準。
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指出,法治需要執法和維護治安,但前年6月香港出現暴力事件和暴徒,損害市民人身和財物安全,部分外國政客和評論員就似乎縱容和鼓勵以民主之名的暴力活動,當這些事在自己國家發生,就採取截然不同的態度,不單譴責事件,更形容事件幾乎是煽動叛亂。
林鄭月娥批評,外國部分人對司法制度的尊重,亦有雙重標準,香港有幸有出色的法官和司法機構,她希望社會也能給法庭空間維護公義。
對於有50多名反對派人士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上周被拘捕,林鄭月娥指,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人在法律之外,如果有人認為,某些人有政治理念,或曾經採取某些行動,就可以免除受法律制裁,這並非法治精神,也非香港核心價值。
林鄭月娥指,港區國安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並列入附件三,是香港的法律,必然是有法必依,否則法律是形同虛設。她又指,希望外國社會要尊重每個地方和國家內部事務的自主權,放低雙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