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平安夜海港城拒捕令警员受伤 21岁学生判囚6个月 - 昭传媒 UniqueMedia.hk
     

前年平安夜海港城拒捕令警员受伤 21岁学生判囚6个月

前年平安夜,尖沙咀海港城一批黑衣人聚集游行,在商场内高呼“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一名21男学生被控三项抗拒警员正当执行职务罪罪成,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监6个月。被告就定罪及刑期上诉。

被告劳俊升由囚车押抵法院听取判刑。案情指,前年平安夜,被告在尖沙咀海港城三楼拒抗三名警员,警员报称在拘捕疑犯期间,额头、拇指等受伤,被告抗辩时称遭制服后被警员扑头。

裁判官叶启亮早前裁定被告罪成,认为三名警员都是诚实可靠,他今日判刑时指,案发时警员压着被告以防逃脱,被告不断扭动身体,导致2人跌倒,被告再用手肘撞伤警员腹部。另外3名警员上前协助制伏时,被告仍在反抗,致自己及数名警员都受伤。法庭量刑时已考虑所有因素,判被告3项拒捕罪分别判监6个月、4个月和3个月,同期执行。

裁判官指判刑需有阻吓作用,以保护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员,被告就定罪及刑期上诉,裁判官批准被告以一万元现金担保,期间不得离港,须居于报称住址,每周到警署报到一次,并遵守晚10朝6的宵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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